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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开展“进操场”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1-10-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2021〕66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深入一线关注关心大学生参与体育和健身运动的实际情况,现就开展“七进”活动之进操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体

1.校党政领导;

2.中层干部: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保卫处、校团委等);

3.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工作内容

1.宣传教育。开展三走五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学生参与早操、体育俱乐部活动等,加强体育运动,锻炼强健体格。

2.活动参与。精心组织各类体育锻炼活动,主动参与学生早操运动、俱乐部活动、运动会及广播操比赛等,调查了解并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规律和习惯。

3.提供保障深入体育场馆和各体育俱乐部,了解并解决师生在体育锻炼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师生参加体育锻炼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工作时间

1.集中开展阶段的工作:即日起至202111月中旬为本活动集中开展阶段。在此期间,校党政领导深入体育场馆次数不少于1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检查军训、早操不少于3次。新生辅导员全程参与军训和早操活动

2.常态化开展阶段的工作:202111月中旬起,各部门常态化开展进操场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辅导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从党史学习教育的高度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视角,理解和认识“进操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本活动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和校团委联合牵头开展,全体辅导员是活动的重要主体。各学院要在完成党政领导和全体辅导员进操场任务的同时,做好新生“三走五早”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体育学院要做好体育俱乐部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进操场工作。

3.落实工作责任。各学院要明确责任具体安排好学院党政领导和全体辅导员进操场活动的要求和目标。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全体辅导员要压实工作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进操场活动,切实促进学生热爱运动、参与运动、强健体魄

4.全面总结经验。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总结在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将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典案例形成材料并及时向学生处办公室报送(联系人:吴雪影,办公地点:正行楼1017,联系电话:2593156。学校鼓励学院把进操场活动常态化、项目化制度化,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党史学习教育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的良好氛围,助力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和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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